上海专职消防员怎么样 上海牺牲消防员最后影像

时间:2024-11-14 12:13点击:108378次

2019年的:

上海专职消防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

正式上岗前需接受为期6个月的岗前培训,期间,由培训单位统一安排集中休假;

完成培训任务并通过试用期考核后,根据工作需要,分配至各支队下属的消防救援站工作,实行工作4天休息2天的工休制度(在本市无居住条件的队员,经个人申请、单位同意,可实行每季度20天集中轮休制度),工作时24小时驻勤。

统一为政府专职消防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补充)住房公积金,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和服装;政府专职消防员每年享受年休假和单位安排的1次免费体检。

应聘人员被录取后,由上海市消防局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第一期3年(含试用期6个月),第二期5年,第三期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试用期内,战斗员每月工资薪金不少于6700元,执勤车驾驶员每月工资薪金不少于5800元;

转正后,战斗员、水域救援员每年工资薪金不少于10万元,执勤车驾驶员每年工资薪金不少于9万元,以上“工资薪金”都包含个人缴金部分。

工资薪金将按增资计划递增,并根据队员任职年限、技术等级、行政职务等逐步提升。

另外,为战斗员、执勤车驾驶员岗位增设一线执勤奖(合同期满奖),第一期劳动合同期满奖励1.8万元,第二期劳动合同期满奖励3万元,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每年奖励6000元。

在职业发展空间方面,设立了站长、副站长、站长助理、班长、副班长等行政职务,以及5个等级的岗位技术等级,建立了行政职务晋升和技术等级晋级的职业发展“双通道”;

在奖励荣誉方面,设立突出贡献、先进个人、嘉奖等年度奖项,并可申请加入中国共青团、中国共产党,对做出突出贡献的政府专职消防员推荐至地方各级组织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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