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户口在云南省,有志于报考云南师大附中,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州(市)前三名或接近前三名、且没有被其它学校录取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拿到“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通知单”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升学总分列所在州(市)前几名者,尽快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通知单” 原件、“准考证”原件和“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前几名证明”及“户籍证明”原件与我校教务处联系,并在我校校园网上“师大附中高中州(市)招生报名系统”中报名。
2. 我校将综合考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考生小学、初中的表现,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情况下,根据择优录取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最后一名考生的分数即为我校在该州(市)定向生录取分数线。
3、云南师大附中对肢体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报考要求,且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4.我校面向昆明市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呈贡和晋宁六城区招收的公费学位生,面向全省十五个州(市)招收的公费学位生,面向全省十五个州(市)招收的民族班学生,一旦被我校录取,其学籍即在我校,在昆明参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考。
云南师大附中初中部招生条件 扩展
云师大附中初中部招生条件:
1.符合定向招生名额,需是应届毕业生